第10章
她给了我一块出宫的令牌,还有一张京城外的庄子地契。
「走吧,走得越远越好。」她说,「永远别再回来。」
我跪下,郑重地给她磕了三个头。
「娘娘大恩,沈晚永世不忘。」
「起来吧。」她扶起我,「我不是在帮你,我是在帮当年的自己。如果当初,我能有你一半的勇气,或许……就不会是今天这个结局。」
我走的前一天,去天牢看了赵恒。
他苍老了很多,头发全白了,疯疯癫癫的,嘴里不停地念着:「牧云,别走……别离开我……」
他已经分不清我是谁了。
我站在牢门外,静静地看了他一会儿,然后转身离开。
我对他的恨,似乎在那一刻,都烟消云散了。
他也是个可怜人,被自己的执念,困了一生。
离开天牢后,我去了蒋牧云的衣冠冢。
我在她的墓前,烧了那幅我临摹了五年的画像。
「蒋皇后,」我说,「从今天起,我不再是你的影子了。我要去做回沈晚了。你的仇,你的怨,都随着这场大火,散了吧。」
那天夜里,长春宫又起了一场大火。
比承乾宫那次烧得更旺,更彻底。
所有人都说,荣贵妃心灰意冷,自焚而亡。
新帝赵毅为此罢朝三日,下旨追封我为「荣孝皇后」,与他百年之后,合葬皇陵。
真是可笑。
我活着的时候,他不给我。
我「死」了,他却给了我一个天下最尊贵的虚名。
我站在城楼上,看着那场大火,喝光了最后一壶酒。
再见了,赵毅。
再见了,京城。
我,沈晚,要去过我自己的日子了。
10
五年后。
江南,临安镇。
镇东头新开了一家猪肉铺,老板娘是个年轻貌美的寡妇,带着一个四岁大的女儿,手起刀落,干净利落,镇上的人都叫她「晚娘」。
没错,这个晚娘,就是我。
我用带出来的金银,在江南买了个小院子,开了这家猪肉铺,重操旧业。
女儿是我离开京城后才发现有的,是赵恒的。
但我给她取名叫「念念」。
是告诫我自己,永远不要忘记过去,永远不要重蹈覆辙。
日子过得平淡又安稳。
每天杀猪,卖肉,回家带孩子,偶尔和隔壁开书铺的穷秀才斗斗嘴。
那秀才叫陆离,长得白白净净,文质彬彬,却总爱来我的猪肉铺,说些子曰诗云。
我嫌他啰嗦,总拿杀猪刀吓唬他。
他也不怕,笑眯眯地说:「晚娘,你拿刀的样子,真好看。」
我啐他一口:「油嘴滑舌。」
心里却有点甜。
这天,我正在剁排骨,铺子前来了一辆华丽的马车。
车上下来的人,让我手里的刀,差点掉在地上。
是赵毅。
他比五年前更成熟,更有帝王之气了,但眉宇间,却带着一丝疲惫。
他看着我,眼圈一下子就红了。
「晚晚……」他声音颤抖,「朕,终于找到你了。」
我愣了一下,随即恢复了平静,抄起案板上的另一把刀:「客官,要买肉吗?今天排骨不错,给您来两斤?」"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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